原標題:張建偉:新刑訴法對網路行銷外逃官員的震懾作用有限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黎萌):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法學博士張建偉今天(餐飲連鎖總部設備22日)說,實施一年多的新刑事訴訟法就外逃貪官財產的追回和沒收設立了特別程序,能夠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但不一定都能夠完全達到預期效果。
  張建偉是在最高人民檢察院接受網絡媒體訪談時講這番室內裝潢話的。他說,新刑訴法中的“違法所得特別沒收程序” 適用於逃匿和已死亡的被告人,對他們的財產要經過法院裁決進行沒收。因為外逃貪官有的事先把財產轉移到了境外,有的是在外逃同時將財產轉移。我們在辦理案件時經常遇到一種困境,一個是外逃貪官引渡回國會遇到很多障礙,還有對他們帶到境外的財產追回來也有很多困難。
  張建偉說,國際反腐敗公約對於外逃的人員的財產,實際上已做了一些相應規定。我們的刑訴法增設了這個特別程序,能夠起到一個作用,就是使法院在外逃人員沒有被抓獲歸案時對於他們的財產做出處理,法院的裁決對於獲得國際上的司法互助會有很大的幫助,可以有助於我們把外固態硬碟逃貪官帶到境外的財產追回來。
  另外,有些情microSD況是貪官逃出去,但他們的部分財產沒能帶出去,因此把他們留在境內的財產做出處理。這個特別程序為解決這樣的問題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機制。
  張建偉認為,對於外逃貪官來說,在境外要想過上舒服安逸生活需要一定財產資源,如果把財產追回來的話,那麼他們在國外逍遙自在的生活狀況可能會被打破。這樣的話,對於那些想要外逃貪官來說,能夠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
  但是這個作用是不是已經充分顯現出來了?張建偉認為,2012年新修正的刑訴法剛剛實施一年多,效果有待更多司法實踐觀察。他說,貪官外逃還有逃避國內刑罰處罰的需求,因此,如果僅解決財產問題,可能就不一定能夠對症下藥和做出很好的處理。因此這個特別程序在發揮相應作用方面,不一定都能夠完全達到預期效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lzzrqziik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