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周艷濤)一場雨令天氣變得涼爽了,但是在漫長的夏季中,記得讓單位發放防暑降溫費。昨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防暑降溫費自6月15日起開始計算,關中、陝南地區防暑降溫費將發放3個月。
   據省人社廳有關人員介紹,我省自2011年對防暑降溫費進行調整,調整後的執行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6元。執行範圍包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崗工作人員,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陝北地區執行時間為6月15日至8月15日)。防暑降溫費是所有職工都應該領取的,在上班期間,均應發放防暑降溫費。
   對於高溫作業的人,還將發放高溫津貼。省人社廳要求,各類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高溫津貼為每人每天10元,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並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如果勞動者同時符合兩個條件,就既可享受防暑降溫費,又可領取高溫津貼。
   此外,對於不少企業用發放飲料、風油精等防暑用品來替代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這種做法是不對的,必須要以現金形式來發放。如果企業不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原標題:6月15日起 有降溫費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lzzrqziik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